采用综合评分法时,供应商的成立年限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吗?
在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,公司的成立年限与所提供货物、服务的质量是无关的,同时,它也与采购项目合同的履行无关。所以啊,供应商的成立年限是不能作为评审因素的。
最后,如果将供应商的成立年限作为评审因素的话,还会违反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二条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,大家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一定要注意哦~
在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,公司的成立年限与所提供货物、服务的质量是无关的,同时,它也与采购项目合同的履行无关。所以啊,供应商的成立年限是不能作为评审因素的。
最后,如果将供应商的成立年限作为评审因素的话,还会违反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二条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,大家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一定要注意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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